证券发行与承销复习资料:投资银行业务的概述_第5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6月17日

  A.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制度 B.上市保荐制度

  C.上市审核制度       D.股票定价制度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2005年1月1日试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制度,这标志着着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

  (四)债券管理制度的发展历史

  1.国债:有关国债的管理制度主要集中于二级市场方面。

  2.金融债券

  (1)开端:1985年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首次发行。

  (2)发行主体:1994年以后,政策性银行成立后,发行主体由商业银行转为政策性银行,首次发行人为国家开发银行,随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加入发行行列,发行政策性金融债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面向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发行。2005年4月27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主体增加了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发布了《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规定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作为附属资本。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须向中国银监会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招募说明书、协议文本等规定的资料。

  (4)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9月6日发布公告,就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规定。

  3.企业债券:泛指各种所有制企业发行的债券。

  (1)我国企业债发行始于1983年。

  (2)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必须符合国务院下达的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并按规定审批。

  4.公司债券

  (1)1998年《证券法》规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仍采用审批制,上市交易则采用核准制。

  (2)2006年实施的经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并应当符合2006年实施的《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2011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公告[2011]29号,启动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工作。

  5.证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注意这里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

  6.企业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按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65天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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