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证券从业考试基础知识章节知识点第八章第三节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6月22日
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
知识点:
  • 一、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机构
  • 二、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 三、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 四、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 五、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 六、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自律管理
  • 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一、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机构:针对本知识点提问?
  包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二、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1.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
  (1)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
  (2)提供场所和设施。
  (3)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并予以公布。
  (4)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
  (6)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7)因突发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等。
  2.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权力
  (1)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对证券(包括股票和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申请行使审核权。
  (3)上市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
  (4)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当事人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我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3.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管理
  4.对会员的管理
  5.对上市公司的管理
二、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1.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
  (1)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
  (2)提供场所和设施。
  (3)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并予以公布。
  (4)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
  (6)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7)因突发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等。
  2.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权力
  (1)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对证券(包括股票和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申请行使审核权。
  (3)上市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
  (4)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当事人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我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3.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管理
  4.对会员的管理
  5.对上市公司的管理
三、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1.职责(1)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3)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5)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6)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7)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
  (1)规范业务,制定业务指引。
  (2)规范发展,促进行业创新,增强行业竞争力。(3)制定行业公约,促进公平竞争。
  3.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
  (1)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按照《证券法》及《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要求,在证券经营机构从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从业资格。目前,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证券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包括组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注册、变更及年检等。除组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外,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还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以及保荐代表人、合规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专业人员的胜任能力测试。此外,还引进了国际分析师协会的特许执业资格考试。
  (2)后续职业培训。
  行业协会在市场中发挥提供公共资源平台,统一标准,加强对行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的职能。按照相关要求,证券从业人员在其年检期间内需完成一定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
  (3)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中国证券业协会针对从业人员的岗位特点,结合行业自律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执业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4)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综合证券业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遵纪守法、履约守信的情况和对评价其诚信状况有影响的其他信息,建立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对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进行日常管理。
  4.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自律管理

四、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1.从业人员的范围
  (1)证券公司中从事证券自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4)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5)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2.从业资格的取得和执业证书
  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通过了有关资格考试即取得相关从业资格。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证券经营机构申请统一的执业证书:
  (1)已被机构聘用。
  (2)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3)不存在我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4)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5)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执业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进行资格公示和执业注册登记管理。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经证券经营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聘用其的证券经营机构对外开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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