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证券从业考试《市场基础知识》讲义(第七章第三节)_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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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必要的工作条件。
  合规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以公司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其工作。
  三、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一)净资本及其计算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监控指标管理办法》规定,为了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证券公司应当按规定计算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净资本是指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等项目和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净资本基本计算公式为:
  净资本=净资产-金融产品投资的风险调整-其他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净资本是假设证券公司的所有负债都同时到期,现有资产全部变现偿付所有负债后的金额。
  (二)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1.各项业务净资本要求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 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 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l亿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2.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1)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2)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3)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4)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3.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规定
  4.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指标规定
  5.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标准
  (三)监管措施
  1.证券公司净资本或其他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1)向其出具监管关注函并抄送公司主要股东,要求公司说明潜在风险和控制措施;(2)要求公司采取措施调整业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净资本水平;(3)要求公司进行重大业务决策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专门报告,说明有关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4)责令公司合规部门增加对风险控制指标检查的频率,并提交有关风险控制指标水平的报告。
  2.证券公司净资本或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公司限期改正。整改期内,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证券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停止批准新业务;(2)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3)限制分配红利;(4)限制转让财产或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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