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购数量
1000或其整数倍,同一交易日最大不能超过9999.9万份;
同一交易日可多次认购,所有委托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3、托管机构
①交易所认购:证券营业部,证券登记系统;
②场外认购: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TA系统;
开放与上市
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计算,一般不超过3个月。
申购与赎回
申赎帐户:场内,通过深圳证券帐户;场外,通过深圳开放式基金;
申赎原则: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申报单位:申购——1元;赎回——1份;
交易
买入:申报数量100份或其整数倍;最小变动0.001元;涨跌幅±10%
七、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认购、申购、赎回与交易
(一)发售方式:网上和网下发售;
(二)投资者认购方式:1、组合证券认购;2、现金认购;
(三)ETF投资方式
1、直接从事买卖:通过A股帐户或基金帐户;
2、申购和赎回:通过股帐户。
(四)基本规定(申赎不可在同日、买卖不可在同日)
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不可赎回,但可以卖出;
2、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当日不可卖出,但可以赎回;
3、当日赎回的证券,当日不可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但可以卖出;
4、当日买入的证券,当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八、权证的交易与行权
1、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
2、现金结算方式行权
①标的证券结算价为行权前1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c
②采用现金结算方式行权的价内权证,发行人在权证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自动支付现金差价。
3、权证行权时,标的股票过户费为股票过户面额的0.05%
九、可转换债券转股
1、交易系统:证券交易所;
2、申报方向:卖出;
3、申报价格:100元;
4、申报数量单位:手(=1000元面额);
5、转成股份单位:1股
6、转股申报,不得撤单;可转债的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
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合并后的申请数量与可转债交易过户后的持有手数取较小者作为当日“债转股”有效申报手数。
十、代办股份转让
(一)代办券商资格条件
1、具备协会会员资格;2、综合类券商1年;3、具备承销、外资股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4、净资产8亿,净资本5亿;5、最近2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6、至少配备2名有资格从事证券承销和证券交易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披露,其他人员须有证券从业资格;7、具有20家以上的营业部;8、最近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和拒绝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