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交易章节知识点(第七章第四节)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27日

合同: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
(1)前言。
(2)集合资产管理当事人。
(3)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
(4)委托人情况。
(5)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时的特别约定。
(6)集合计划账户管理。
(7)集合计划资产托管。
(8)集合计划费用。
(9)投资收益与分配。
(10)集合计划信息披露。
(11)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2)委托人退出情况。
(13)集合计划的终止。
(14)不可抗力与免责。
(15)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16)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条件。
客户的权利:

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客户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投入资金占集合资产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分享投资收益。(2)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参与和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知情的权利。

客户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承担投资风险。
(2)保证委托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
(3)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不得转让有关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或所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
(5)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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