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6月26日

  5、 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 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7、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8、 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 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1、 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2、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 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

  4、 使用手机、手表等通讯、储存电子设备接收、查看考试信息的;

  5、 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6、 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7、 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8、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五、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一) 如出现下列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安排延考,考生应当服从考站工作人员的管理:

  1、 考试时考试机出现故障,开考后超过60分钟仍不能进行考试;

  2、 考试系统突然中断,经考场技术人员处理仍无法恢复原有信息的;

  (二) 延考场次原则上安排在当天下午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同一考点进行;

  (三) 因不可抗力影响延考无法在当日进行时,考试组织机构将另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四) 答题时,因软件冲突等原因造成考生实际总答题时间延误,考生可在事情发生时即时提出补时要求;考试组织机构也可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安排补时。考生在当时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考试正常。

  六、成绩发布及核查规定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服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复核。申请办法如下:

  (一) 考生登陆http://kw.ata.net.cn/page/step1.asp

  (二) 详细填写申请信息

  (三) 在线支付服务费用(20元/科次)

  (四) 致电021-61651128*客户服务(信息核实),确认已经缴费

  (五) ATA在10个工作日内用挂号信方式寄出成绩复核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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