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汇款金额少于应缴金额,报名无效。
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1-61651128)。如发现金额不足,且在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截止日期为3月18日,以邮戳为准)之前补足汇款的,报名有效。如超过报名汇款截止日期,汇款金额仍少于应缴款的,则报名无效,将在考试结束后按退款处理。
5、每张汇款单只适用于一个报考账号,集体报名的考生必须由集体负责人统一汇款,自己汇款无效。
6、考生多缴的汇款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款,退款手续费将从退款中自动扣除;由于考生汇款不符合《报名须知》的要求,造成的退款也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退款。因此请考生务必于汇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缴费状态,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查询电话:021-61651128)。
七、在线汇款须知
在线汇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每笔手续费4元。
请记录您在线支付时的订单号 (该订单号是您选择在线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询。
八、信息修改
1、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2013年3月18日)之前,登陆网站自行修改确认。
2、报名结束后考生如需要修改考生档案信息需支付每人每次20元修改费,具体修改方式可致电021-61651128。
3、考生通过邮件或BBS留言修改信息均无效。
九、大批量报名
为确保考生信息的正确性,对于报名人数众多的集体单位,可由单位通知考生自行上网以个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正确填写考生信息后,将获得的报考帐号及操作密码上报汇总给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登录报名网页,将这部分考生一一选入集体帐号下,生成一个订单。最后一次性统一为本单位考生汇款。
十、发票申请
1、考试结束后将为集体报名单位统一邮寄发票。
2、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日(2013年3月18日)之前,登陆报名网页申请,发票将于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邮寄。其他未申请但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致电021-61651128-考生个人服务,进行申请。由于个人填写错误造成发票无法邮寄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退费流程
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自行确认不需参考科目—>删除已缴费考试科目—>等待退款
1、已缴费且已成功报考的考生,可在考试报名结束前(3月18日前)申请退费,超过所规定的退费时限,其报名费不予退还。
2、在线支付退款将退还至原付款时使用的银行卡,退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3、邮局汇款退款将退还至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地址,退款手续费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