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是指各级政府投入工程项目建设的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和其他政府性资金。
(1)政府投资资金种类与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在我国境内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资金)是指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列支的建设资金,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各类专项建设基金是指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社会特定对象征收的专门用于某方面建设的资金。例如,水利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铁路、民航、港口建设基金等。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定向征收,定向使用,专户管理。
国家主权外债资金是指以国家主权信用为担保的国外贷款。
其他政府性资金是指除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外,各级政府向社会不同对象征收并全部或部分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种类较多。例如,征收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技术产业项目等。
(2)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政府投资资金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政府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确定出资人代表。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
审批制项目的具体行政管理程序:
报送项目建议书→申请办理规划选址预审、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办理项目开工手续。
类比前面核准制核准程序理解。
3.境外投资项目管理
境外投资项目是指投资主体经核准,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项目,包括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项目和非资源开发类项目。
根据新的规定,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特殊项目除外),由所在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上述境外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例题2-6】(2012真题)某地方企业拟投资28000万美元在境外开发资源,该项目应由( )核准。
A.县级发展改革部门B.国家发展改革委
C.省级发展改革部门C.地级发展改革部门
[答疑编号950111020106]
【答案】C
【解析】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特殊项目除外),由所在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参见教材P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