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咨询概论相关考点总结:项目管理咨询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22日

  (1)在起始准备阶段,主要应完成有关签字、生效手续,熟悉项目实施程序,特别是在采购、支付、报告和审计方面达到要求。
  (2)在项目投资实施阶段,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其一、审查借款人提交的项目进度报告和有关财务与审计报告。其二、定期派项目官员对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在运营阶段,除了准备项目的完工报告外,还要对项目继续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方式,可以通过对完工项目继续进行跟踪检查,也可通过重复性项目或后续项目来进行。
  (二)项目稽察
  实行项目稽察制度是为了加强国家出资的重大项目管理,监督国家投资的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国家有关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规定,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由国务院授权,国家计委组织和管理。稽察特派员履行职责遵循客观公正、独立工作、不干预项目正常投资建设活动的3原则。
  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 是项目监督的重要手段,是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形式。项目稽察特派员、项目绩效管理数据库、项目中间评价,三者合一可以理想地构成对项目实施阶段的实实在在的宏观监督和稽察。
  国家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的主要职责有:
  (1)稽察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使用情况和项目财务帐目,监督项目按国家规定的开工建设条件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度、投资总量和工程质量要求进行建设;
  (2)根据国家对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保证项目招标、投标的公开、公正与公平;
  (3)根据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概算、预算和决算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项目管理班子的领导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报告、任免和奖惩建议;
  (5)负责对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及设备制造商、材料供应商的信誉情况进行评价;
  (6)对稽察发现的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或处罚建议。
   (三)项目审计
  项目审计是独立的专门机构或人员接受委托或根据授权,对由建设项目引起的一系列投资、筹资、财务支出、技术经济管理等活动,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的行为。
  项目审计作为专项审计,其目的是确定项目的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及其效益性,具体包括:
  (1)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审计
  (2)建设项目的公允性审计
  (3)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审计
  (4)建设项目的效益性审计
  现阶段中国建设项目审计的主要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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