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口信贷
项目建设需要进口设备的,可以使用设备出口国的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分为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
买方信贷以进口商为借款人,设备进口商作为借款人取得贷款资金用于支付进口设备货款,同时对银行还本付息。买方信贷可以通过进口国的商业银行转贷款,也可以不通过本国商业银行转贷。通过本国商业银行转贷时,设备出口国的贷款银行将贷款贷给进口国的一家转贷银行,再由进口国转贷银行将贷款贷给设备进口商。下面是不经过国内银行转贷款的买方信贷示意图和经过国内银行转贷款的买方信贷示意图。
卖方信贷以设备出口商为借款人,从设备出口国的银行取得贷款,设备出口商则给与设备的购买方以延期付款条件。
出口信贷通常不能对设备价款全额贷款,通常只能提供设备价款85%的贷款,其余的15%价款需要由进口商以现金支付。
出口信贷利率通常要低于国际上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但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附加费用:管理费、承诺费、信贷保险费等。
4.外国政府贷款
项目使用外国政府贷款需要得到我国政府的安排和支持。外国政府贷款经常与出口信贷混合使用。外国政府贷款有时还伴有一部分赠款。
外国政府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通常由我国的商业银行转贷款。我国各级财政部门可以为外国政府贷款提供担保。
外国政府贷款的利率通常很低,一般为1%—3%,甚至无息,期限较长,有些甚至长达30年。使用外国政府贷款也要支付管理费。国内商业银行转贷需要收取转贷手续费。有时国内商业银行可能根据项目的经营期,要求缩短转贷款的期限。
外国政府贷款通常有限制性条件,如限制贷款必须用于采购贷款国的设备。由于贷款使用受到限制,设备进口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选择,设备价格可能较高。
5.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通常带有一定的优惠性,贷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但也有可能需要支付某些附加费用,例如承诺费。贷款期限可以安排得很长。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通常要求设备采购进行国际招标。
6.银团贷款
大型建设项目融资中,由于融资金额巨大,一家银行难于承担巨额贷款的风险,可以由多家甚至数十家银行组成银团贷款。 使用银团贷款,除了贷款利率之外,借款人还要支付一些附加费用,包括:管理费、安排费、代理费、承诺费、杂费等。
银团贷款可以通过招标方式,在多个投标银行组合中选择银团,优化贷款条件。
7.股东借款
股东借款是指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提供的贷款,对于借款公司来说,在法律上是一种负债。项目的股东借款是否后于其他的项目贷款受偿,需要依照预先的约定。如果没有预先约定偿还顺序,股东贷款与其他债务处于同等受偿顺序。只在预先约定了后于项目贷款受偿条件下,相对于项目的贷款人来说,股东借款才被视为项目的资本金(准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