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经会计管理部门同意2012年延期至2013年考试的考生,免收其2012年已报考科目的考务费。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延至2013年。
附件:1.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2.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3.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4月16日
附件1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基本条件 |
档次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 级 资 格 |
高中毕业 |
中 级 资 格 |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 |
高 级 资 格 |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41号)有关条件 |
说 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二、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实际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至2013年底止。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制度后,应持证上岗在职会计人员的会计工作年限,从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正式从事会计工作之日算起。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2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2013年4月25日之前公布报名日期、报名办法及报名值班电话。
二、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11日为全省统一报名时间。
三、2013年10月30日前,上交省级考务费(包括由省会计考办集中上交全国会计考办的考务费)。
四、2013年7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报省会计考办。
五、2013年9月1日前,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完成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2013年10月12日前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考试和高级考试的考场设置等考试准备工作,做好准考证核发工作。
六、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于2013年9月10日前完成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将考务值班人员、值班电话报省会计考办。
初级会计资格纸笔考试和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2013年10月22日前完成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将考务值班人员、值班电话报省会计考办。
七、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初级纸笔考试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
八、2013年10月28日上午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考试试卷送省会计考办指定地点。
九、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省评卷登分工作。
十、2013年11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附件3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市财政局 年 月 日
考试级别 |
报 考 总人数 |
考试科目 |
单科报考 人数 |
考试 批次 |
试卷预订情况 | ||||
30人考场 |
25人考场 |
10人考场 |
合计 | ||||||
初级 资格 |
无纸化 考试 |
初级会计实务 |
—— |
—— |
—— |
—— | |||
经济法基础 |
—— |
—— |
—— |
—— | |||||
纸笔考试 |
初级会计实务 |
—— |
|||||||
经济法基础 |
—— |
||||||||
合计 |
初级会计实务 |
—— |
|||||||
经济法基础 |
—— |
||||||||
中级资格 |
财务管理 |
—— |
|||||||
经济法 |
—— |
||||||||
中级会计实务 |
—— |
||||||||
高级资格 |
高级会计实务 |
—— |
|||||||
总计 |
单科报考人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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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试卷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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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试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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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试卷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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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试卷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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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试卷人联系电话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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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