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0:00至5月9日24:00。
2、现场确认缴费时间为2013年5月6日至5月10日每日上午。(上午08:30—11: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二、确认缴费地点及电话
1、营口市财政局会计科(原格林酒店一楼大厅)
电话:0417-2838764
2、大石桥财政局会计科(源源水务一楼东厅)
电话:0417-5800970转283
3、鲅鱼圈财政局会计科(鲅鱼圈政府1129房间)
电话:0417-6200172
三、有关报名的具体详情
请见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2013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简章》。
附:
2013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扩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1号) 和《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现将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和各级监管机构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1.守法遵章,诚信报考。
2.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3.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4.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
二、报名范围
1.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已办结核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我省区域内持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铁路、武警、军队、港澳台报名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