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省对会计资格考试的客观题实行机器自动读卡评卷,对主观题实行电脑网络评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79号)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的规定,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对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成绩查对申请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
(四)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地点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五)已通过网络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在本人考试前10天开始,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http://kjbm.zjczt.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到当地自助报名点申请打印。
(六)经会计管理部门同意2012年延期至2013年考试的考生,免收其2012年已报考科目的考务费。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延至2013年。
附件:1.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附件1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基本条件 |
档次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 级 资 格 |
高中毕业 |
中 级 资 格 |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 |
高 级 资 格 |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41号)有关条件 |
说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