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2015年9月12日前,各地州市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防范和打击科技作弊行为工作机制。
(八)2015年9月12、13日举行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初级资格合计95元,中级资格合计135元。
联系电话:(0991)2330162、2817414、2359414
附件:《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维文)考试报名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