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济南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办理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7日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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