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青岛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0日!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确认的方式进行。即报考人员登陆青岛市会计信息网(http://qdkj.gov.cn)点击页面右侧报名图标,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然后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名,缴费成功后,整个报名过程方为完成。详情请参阅《2016年山东青岛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公告》。
会计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中级、高级报考条件
一、中级资格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中级资格报名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青岛市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必要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对符合《考试暂行规定》中级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3.会计工作年限的界定
根据《考试暂行规定》要求,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要求,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我市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