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年滚动管理,在2016年度报名时请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5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6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5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二)现场审核确认交费
报考人员于3月17日至3月30日到各现场审核点确认交费。
现场审核交费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中级资格报考人员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交费;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到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交费。
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到各地级市财政部门审核点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地址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8月20日至9月9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考务费
(一)中级资格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执行,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二)高级资格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04〕42号),考试费每人100元。
七、考场编排
7月20日前,各地级市财政《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附件)。
八、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财政局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将现场审核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等,及时告知广大考生,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二)各市财政局应于考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完成对监考人员、巡视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 对于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各市财政局须单独审查、严格把关,并留存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