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设立现场审核点6个,其中:市财政局只审核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人员和报考高级人员。市区考生就近到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核点参加审核,各县考生到所属县财政局审核点参加审核。
审核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审核范围 |
市直 | 宿迁市财政局502室 | 84363054 | 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人员和报考高级人员 |
宿城区 | 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财政局窗口(宿城新区吉林路和渤海路交叉处、海天翡翠城西南侧) | 80903013 | 市区就近审核 |
宿豫区 | 宿豫区财政局102、103室 | 84465537 |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大厅财政局窗口(人民大道888号) | 88859650 | |
泗阳县 | 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10室 | 85214494 | 泗阳县考生 |
泗洪县 | 泗洪县财政局106室 | 86223017 | 泗洪县考生 |
3、审核要求
各县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证书(适用于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审查无误后,请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的“个人承诺”栏中签名确认。
三、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至4月5日,逾期则视同放弃报名。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6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3、发票领取
请需要发票的考生于2016年5月10-20日至原审核地财政部门领取。逾期不再提供发票。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8月21日-9月9日。
五、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和考试大纲
1、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闭卷考试。
2、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开卷考试。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