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办〔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即学历、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
④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 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一)报名、审核、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全省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2016年3月1日至3月28日,不安排补报名。
2、审核时间。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时间为2016年3月27至3月31日,逾期按放弃报名处理。
3、考试时间。2016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为全省无纸化试点地区,考试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至9月12日。中级考试分两个批次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
(二)审核相关事项
1、考生办理审核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原件,用于读取数据、采集照片);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高级会计师的,需携带会计师或经济师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现场审核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