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和考试大纲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闭卷考试。
2、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10-11日举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中级资格 |
9月10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五、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进行选择,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只适用江苏省省内)。
六、准考证取得
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8月21日-9月9日。
七、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中对于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已设置为不能报考中级,如上述人员符合报考条件,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昆山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黄河南路228号)现场报名(3月27日-3月31日)。
昆山市财政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