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度评卷过程中,全国会计考办、湖北省会计考办继续排查雷同试卷,对疑似雷同的试卷,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六、考试合格发证
(一)我市参加2016年度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后,有关证书办理事宜可自行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 http://www.whptc.org)“证书办理”栏目查询。
因初级资格考试仍实行报考资格后审,市人社职改部门将于颁发资格证书前,在“武汉人事考试网”登载资格审查相关要求。特别提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当年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我市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后,到武汉市会计考办(汉口解放大道1503号,武汉市财政局大楼左侧)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以下简称《成绩合格证》)。领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具体领证时间请考生关注武汉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 www. whczj.gov.cn/),我市在收到省会计考办下发的《成绩合格证》后,将及时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资讯”栏目发布领证通知。为了避免延误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申报,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时领取《成绩合格证》。
我市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由市人社职改部门另行安排。
七、工作要求
各区人社职改部门和财政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2016年度考试任务圆满完成。
(一)各区人社职改部门和财政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人员管理的“属地原则”等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各区人社职改部门和财政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凡泄露考试工作信息,包括考生报名相关信息的,均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对于报名、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市会计考办请示后处理。
附:武汉市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016年2月1日
武汉市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单位地址 |
武汉市会计考办 | 027-82402013(市职改办) | 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市公务员局) |
027-85746965(市财政局会计处) | 解放大道1503号(西马路)武汉市财政局大楼左侧 | |
江岸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82800075 | 南京路73号江岸区会计学会内 |
江汉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85792353 | 新华路261号 |
硚口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83787109 | 中山大道51号 |
汉阳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84468910 | 芳草路特1号汉阳区财政局205室(区政府大院内) |
武昌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88936968 | 胭脂路荆南街14号4号楼 |
青山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68865233 | 友谊大道青翠苑2号青山区财政局606室会计服务区 |
洪山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87406820 | 珞瑜路509号洪山区财政局二楼 |
东西湖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83898406 | 东西湖区啤砖路51号临空港开发区办公大楼(台商大厦) |
江夏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 | 027-87952270 | 纸坊街道沙羡街36号 会计服务大厅(江夏民主党派大楼) |
蔡甸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69845647 | 蔡甸大道232号 |
汉南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84852246 | 汉南区纱帽正街240号 |
黄陂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61001380 | 黄陂大道380号(政府大院财政局三楼313室) |
新洲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86925826 | 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81号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企业科 | 027-67880163 | 珞瑜路546号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楼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 | 027-84899537 | 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东风大道88号,经开万达318国道斜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