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不受理任何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下列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4)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5)由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会计人员信息查询单》(报名考生可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ecz.gov.cn/kscx.htm)。
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审计、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上述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时均要求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5、信息确认。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考生将经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交现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6、网上缴费。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成功后,考生重新登录报名网站,在网上报名时段内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谨防出错。
7、准考证打印。初级考生应于2016年5月2日至11日期间每日8:00至20:00,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
中级考生应于2016年8月29日至9月7日期间每日8:00至20:00,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
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照片等,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
(二)高级报名程序
高级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3日-10日,3月29日-30日。上述时段内每天(含双休日)8:00-20:00受理网上报名。本年度高级资格报名实行报考资格后审,报名时无需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网上缴费后自行确认报名成功,报名准备、登录网站、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要求同中级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