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00:00至3月24日23:59;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00:00至3月27日23:59。
(2)中高级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3月22日8:00至3月29日18:00(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3)中级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3月22日8:00至3月30日23:59;高级现场缴费时间2016年3月22日8:30至3月30日17:30(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今年我省不再安排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
(二)现场审核缴费地址
考生统一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濮阳市古城路260号,301房间,联系电话:0393-6666721)审核、录入指纹照像,各县区不再设立报名点。
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2.高级资格
依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1〕15号)有关规定,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