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二)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8日。
2014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5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4年度考试的档案号。
根据国家要求,2015年报名只进行一次,不再进行补报名。
四、报名确认时间及方式
(一)确认方式
1. 中级资格确认方式:考生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由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在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确认,时间:4月15日至29日期间的工作日,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89号。
2. 高级资格确认方式:考生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地、各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将初审合格材料于规定日期前报送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确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89号。
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进行确认。
(二)确认时应携带的材料
1. 中级资格考生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原件。
(3)C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4)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5)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6)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高级资格考生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B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6)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于4月30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其他
(一)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新修订的考试大纲。考生在报名时可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愿选择订购考试大纲、正版考试用书和辅导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