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年滚动管理,在2016年度报名时请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5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6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5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查实,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将不得参加考试、取消考试成绩。
2.现场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于3月21日至3月25日到各现场审核点确认信息。2015年度在我市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且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必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以前年度在外市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今年在我市报考的,必须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港、澳、台居民报名时,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审核通过后,审核点打印回执表两份(一份交报考人员、一份存档)。
现场审核地址:市辖区、海港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青龙县的考生统一到秦皇岛市开发区华山中路2号市财政局一楼101室审核确认(联系电话 0335-3918295、 0335-3918296)。北戴河区的考生到北戴河区联峰北路88号区政府大楼331室审核确认(联系电话 0335-4186127)。山海关区的考生到山海关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508室审核确认(联系电话 0335-5136309)。抚宁区的考生到抚宁区东大街32号财政局二楼会计股审核确认(联系电话 0335-6011318)。昌黎县的考生到昌黎县财政局南楼四楼会计股审核确认(联系电话 0335-2029007)。卢龙县的考生到卢龙县财政局二楼会计股审核确认(联系电话 0335-7017880)。
3.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3月28日2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4.领取发票
市辖区、海港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青龙县的考生于4月5-7日凭网上缴费凭证到市财政局605室开具发票。其他县区的考生领取发票事宜咨询所在地报名点。
(四)考务日程
1.准考证打印。准考试打印时间请于2016年8月中下旬查看“河北省财政信息网”( http://www.hebcz.gov.cn/)公告,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2.组织考试。2016年9月10日-12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含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