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讲义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18日
1.自营

  通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注意“工程物资”含增值税,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是进项税额转出,领用产品是视同销售,有个销项税额。

  2.出包

  给承包商的钱都走“预付账款”科目,结算的时候“预付账款”转入“在建工程”,结算的前提是承包商提供了原始凭证(发票、进度表等资料),最后的多退少补对“预付账款”说话,即多退少补的时候,把预付账款的余额抹平,对方科目是“银行存款”。

  工程部分毁损:

  借:其他应收款(有责任人的部分)

  营业外支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

  贷:在建工程

  【说明】

  (1)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存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2)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①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②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负荷联合试车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负荷联合试车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其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③由于正常原因造成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不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如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④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书上原文是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掌握工程物物资、在建工程的报废、毁损的相关处理,联系存货、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相关的处理等。

  存货发生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记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毁损(不包括固定资产的盘亏)首先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成本-累计折旧-累计减值准备)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同时结转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收回的残料、出售价款或保险赔偿。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首页 1 2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