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金融资产的分类
一、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是一个大类,结合资产负债表,可以理解为除了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以为的其他资产都是金融资产,为了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要把这一大类资产细分。
企业应当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将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1)、(3)属于流动资产,(2)、(4)属于非流动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衍生工具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也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而将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此类金融资产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此类金融资产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一般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等,由于在活跃的市场上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从而可以划分为此类。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划分为此类的金融资产应当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因此,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有报价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上四类金融资产,除了第(3)类外,都是有报价的,第(3)类没有报价;如果是衍生金融资产,只有可能被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三类都是非衍生金融资产。
(五)股权要单独谈
结合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包括:(1)投资+控制;(2)投资+共同控制;(3)投资+重大影响;(4)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可以看出,如果一项投资是股权投资,只有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才属于本章规范的内容,可能属于(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