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消费法规定确定,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都用到该组成计税价格
【注意2】对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消费税与售价和组成计税价格无关,在计算增值税时如果用到组成计税价格,同时要包括消费税。
(三)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品应纳税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四)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总结】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的计算表
应税消费品 | 进口关税 |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
进口增值税 | 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7%) 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增值税税率(17%) | |
进口消费税 | 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 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 |
非应税消费品 | 进口关税 |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
进口增值税 | 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7%(13%) |
(五)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
1.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规定如下:
(1)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
(2)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