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2015-2-2)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2月2日
单项选择题
2014年3月3日,张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借期1年,年利率为2%。2014年9月3日,张某即向李某清偿了全部借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双方对提前清偿无任何约定,关于本案利息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因已经提前清偿借款,故不必支付利息 
B.仍应按照原借期1年,计算并支付利息 
C.按照实际借款的6个月,计算并支付利息 
D.按照李某的要求支付利息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知 识 点】借款合同
【答案解析】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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