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2014-09-29)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29日
多项选择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乙先向甲发货,甲后付款。乙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表明甲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得知该情况后,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规定的有( )。 
A.可以提出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甲 
B.可以要求甲提供适当担保 
C.乙可以直接通知甲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合同后,若甲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乙可以解除合同
 A    B    C    D    E    F   
 
【正确答案】 A, B, D
【知 识 点】抗辩权的行使
【答案解析】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1)中止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恢复了履行能力或者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后,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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