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证书管理: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予以颁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有效期3年。
3.其他要求: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只办理一次报名手续。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已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不再办理退费手续;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当年考试成绩无效,报名费不予退还;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报名程序:
1.参加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的要求及提示的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参加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首次报考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第一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信息表》或《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初级信息表》或《中级信息表》),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第二步: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初级信息表》或《中级信息表》,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如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需本人签名;在规定位置粘贴与自行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近期二寸(34mm×45mm)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初级信息表》或《中级信息表》需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第三步:持《初级信息表》或《中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在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时所选定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或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点(见附件4、附件5),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港澳台居民按有关文件要求还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第四步:首次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以后,登录报名系统首页,进入“登录(查看/修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确认网上付费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参加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程序与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首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程序相同。
咨询电话:
报名政策:010-88549282、68486020、88549284
报名系统:83834702
网上付费:95534
附件:
1.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