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清远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7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6年5月23日

关于清远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的通知

根据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6〕7号)规定,我省定于2016年6月1 日至6月7日开通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在此期间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补报名,补报名阶段不征订考试用书。现将清远市2016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年满50周岁(截至2016年9月10日)以上考生可以选择计算机作答或者纸笔作答。

根据省的部署,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年满50周岁(截至2016年9月10日)以上考生可以选择计算机作答或者纸笔作答。年满50周岁以上选择计算机作答的考生,在原所属考区按当地报考要求进行报名;年满50周岁以上选择纸笔作答的考生,请选择“广东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并到省直考区考场参加考试(省直采取网上缴费、考后审核方式报名;省直考区考场设在广州市,实行纸笔考试)。

(二)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请携带报考所需有关资料到清远市直属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二、补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7日;

现场确认和缴费时间:2016年6月6日至7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确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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