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及福建省会计考办有关通知精神,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10—12日举行。现就2016年度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
2016年9月举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二个级别。中级资格考试将实行无纸化考试的方式(年龄超过50周岁的考生可在报名审核时向审核机构提交书面的使用答题卡作答申请,考试可在答题卡作答,未提交申请的将统一实行机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仍采用开卷纸笔方式。
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9月10—12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 (星期六) |
09:00-11:30 财务管理 |
第一批次无纸化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 (星期日) |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第二批次无纸化 | |
9月12日 (星期一) |
09:00-11:30 经济法 | |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⑸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一般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准;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以“毕业后实际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准(一般从考生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算起,全日制在校生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其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应扣除其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