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5日

  为了提高系统运行效率,网上报名系统中2011年度或2012年度参加过该考试的人员视为续考考生,其他报考人员视为新考生,需重新审核报考条件。为统一照片标准,报考人员照片全部重新采集,请提前准备底色为红色且大小小于50KB的电子证件照。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名信息,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可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二)报名资格审查
  1.各初审部门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7月17日—7月23日,持本人签字确认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由报考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所在地的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新考生(含首次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或提供2013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2)。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同时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附件3)和“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考部分科目)”(附件4)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续考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2011或2012年度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资格审查
  各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审查人需签字),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和“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考部分科目)”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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