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须填写本人手机号码。请确保手机正常开通,方便特殊情况联系。如在资格审查和复审时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到报考者本人,则视为报考者自行放弃此项考试。
(六)对于2010年及以前年份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否则视为新考生: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往年的准考证或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3〕42号要求,2011、2012年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2011、2012年老考生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八)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确保填写无误。
(九)10月1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有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厅领取,地址: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