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者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淮安市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方式。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7月5日—18日17:00
考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23日17:00
网报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联系电话:83647599。
(二)凡新报考者,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于7月18日、1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送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会议室(大学城枚乘东路19号市委党校教学楼三楼)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联系电话: 83671403、83645603。
新报考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网报期间,考务人员只审核照片不审核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责任自负。
(四)凡使用假学历、假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