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3年度注册造价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造价协会各造价师会员:
2012年至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已经正式开始,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2013年9月30日。凡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包括中央各部委驻辽单位),无论是否注册每年都需按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一、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收费,根据“中价协”规定,收费标准为: 60学时600元/人(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2012年下半年至今取得造价师证书者,可学习30学时,交纳继续教育费300元。造价协会造价师会员2012-2013年会费400元(200元/年)。
二、报名材料
各单位及协会造价师会员报名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会员卡,无会员卡需携带注册造价师证书;
2.如单位集体办理需统计造价师注册证号(即登录名)及身份证号并填写继续教育交款名单;
3.单位集体办理需携带交款名单及所有造价师会员卡。
三、其他
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单位会员,可申请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参加60学时的网络继续教育,请在继续教育交款名单中注明免费人员名单。
地点: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31—A号
联系电话:0411—83649619
特此通知。
附件:辽宁省注册造价师继续教育交款名单
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关于开展2012年至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辽建价发[2013]7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 建设部令150号 ) 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关于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 [2011]03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辽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全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协办。
二、参加人员及学习时间
凡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包括中央各部委驻辽单位),无论是否注册每年都需按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能进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续期和变更注册。
2012年至2013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时间: 2013年5月6日-2013年11月30日 。
三、学时安排及学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