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8月3日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自行留存。《报名表》是考后复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5年10月9日9:00-10月15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1.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1218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2.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本次考试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由于考试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报名,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均无法获取考生的联系电话,无法向考生进行一对一提醒,请考生务必在考后留意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公布的交表通知。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接收考生复核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预审的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有关提交复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八、证书领取

各市考生证书发放事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省直报名点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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