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工程造价网2013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23日

关于马鞍山市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我市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市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24日~6月2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其他未尽事宜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5月21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造资函〔2013〕14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册的受理范围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无“150号部令”第十二条不予注册情形的人员,均可申请初始注册。

二、初始注册申报程序

1、申请人通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录”,申请获取密码后登录。

(2)填写申请信息(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3)填写完信息后保存,打印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最后点击初始注册上报。

2、申请人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各市造价(定额)站。申请时间为5月27日~6月2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3、各市站应同时审核书面申报材料与系统申报材料,初审后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并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行文,于7月5日前报送省总站。

三、初始注册申报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二份。

2、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4、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者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该证明应由当地造价管理机构签署意见),以及申请人近两年完成的主要工作成果两项。

5、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供1~4项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交所在市站,照片背面写清楚申请人姓名和注册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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