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知识问答
1. 教师资格考试的依据是什么?
教师资格考试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是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开展实施的考试项目。
2. 教师资格考试的意义是什么?
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目标是什么?
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改进考试内容,强化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改革考试形式,加强考试管理,完善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结合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4.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统筹设计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因地制宜,分区指导。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试点省份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人为本,公平择优。以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为宗旨,为考生提供专业化的考试服务,提供多次机会和便利条件。坚持考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5. 2012年在哪些省份开展试点?
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2011年在浙江、湖北两省,2012年上半年扩大到上海和广西等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半年又扩大到海南、河北等省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2013年全国实行统考,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山东、四川下半年会纳入教师资格全国统考体系。
6. 教师资格考试的对象是哪些人?
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2012年(含)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