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认地点:金华市第八中学(金华市滨江路315号)
六、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6. 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7.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携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员,携带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生,按照浙价费(2009)46号收费标准的通知,每位收取考试费为280元,(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提供学校的相关证明,并盖单位公章免收考试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
六、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体检具体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通知,体检费用交给定点医院。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日期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员,申请我市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者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均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撰写教案、试讲(上课)、面试等。(具体测试时间、形式等见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
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另行安排时间与地址,详见所在地教育局网站通知。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的不需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八、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