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不足开考比例时,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收费标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两科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
(七)联系方式:考生所留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办法和成绩的确定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共两科。
科目一:《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值100分。
科目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29日。
上午9:00至10:30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3:00至4: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2013年7月28日早上8:30至下午5:00在会东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
5、笔试总成绩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会东县公告栏张榜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2工作日内按程序和规定查分。查分结束后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相关事宜。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卷面成绩为100分。
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人员如出现并列名次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因考生放弃面试而出现空缺的,按程序依次递补。
2、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到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三) 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