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教师人才,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确保各类优秀人才充实到教育一线。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拟招聘大同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校(全额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共120名。其中:语文教师30名,数学教师30名,音乐教师20名,体育教师20名,美术教师20名。详见大同市人事局网站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简章。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经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2013年普通全日制教育本科以上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爱生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二)资格条件
1、2013年普通全日制教育本科以上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
2、所学专业须符合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3、双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须以毕业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报考。
4、本次招聘拿出12%,即14个名额,其中: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4名,音乐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美术教师2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面向“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公开招聘,除毕业时间外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要与其他考生一致。若实际报名人数未达比例,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可适当调整招聘名额。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即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核考察、确定岗位、公示、聘用十个步骤进行。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①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