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考试参考用书为《新世纪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连秀云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
以上各类参考用书,市教育局不组织统一征订。
五、教育理论考试具体事宜
(一)报名
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陆晋中教育网(http://www.jzedu.net)进行报名。
1.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2.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类型。
3.报名、笔试、资格认定必须使用同一身份证。
4.报名人员应对网上提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二)缴费
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83号)规定,教育学考试费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3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及缴费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1月14日。
2.缴费时间:2013年1月7日—1月18日。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3年2月27日—3月2日。
(五)考试
2013年3月3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晋中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六)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七)颁证
经资格复审,符合报名条件且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或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以下简称《单科合格证》)。《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重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