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2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通知_第3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1年12月14日

  六、其他事项
  1、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与否,以申请人的档案记载为准。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除必须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外,还必须参加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在受理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和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培训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本通知与《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第12条、19条第(4)(5)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1、各市、各高校应尽快安排本市、本学校的考试报名事宜。
  2、各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程序,使有志从事教师职业、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及时了解有关信息,积极报名。
  3、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市、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以保证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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