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20日

  (二)现场确认。
  2015年5月5日—11日(以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为准)。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认真核实申请人或相关学校提供的申请材料,并将是否受理明确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应告知原因,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当场告知其补充或完善。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后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和证明材料,在宁夏就业但户籍不在宁夏的往届毕业生,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提供录用手续的复印件;在企业就业的提供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户籍或工作(学习)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4、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学校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提供有关材料,统一办理。
  5、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月12日—27日(以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为准)。
  由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和能力测试,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四)颁发证书。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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