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4月11日

陕西省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3号)精神,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面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委托各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现将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在陕的社会考生以及驻陕高校的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五年制高职应为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2.符合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3.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二、面试报名
  全国统考面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17日。
  1步:网上报名
  考生于上述规定时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及考区,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2步:确认缴费
  完成面试报名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所选择的考点去现场确认缴费。面试考试费按照相关标准收取。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三、面试科目及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四、面试方法
  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五、注意事项
  1.国考笔试合格的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非因特殊情况不得替代报名,并因此造成个人信息错误或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日期:2015年5月11日—17日。
  3.考生可通过网站进行面试结果查询。查询日期自2015年7月5日起。
  4.笔试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可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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