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公告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6月26日

  六、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后,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2. 教学、科研、管理、教辅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后,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

  3.辅导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范围为时事政治理论、语言文字水平、学生工作基本理论和知识等。

  4.计划财务处本科学历岗位,通过资格复审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会计学基础知识、会计法、计算机应用及公文写作等。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时间提前一周由笔试组织实施部门通知应聘者,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将根据考核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不低于60分),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手册》制定面试方案(面试方案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在面试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提前一周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通知应聘者。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以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3、面试满分为100分,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须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与方式由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5、根据考核总成绩,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一)体检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人事处负责通知。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并结合行业标准执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