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宁夏自学(含教师资格补修课程考试)考试计划
2013年4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时间表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层次 | 4月14日(星期六)上午 | 4月14日(星期六)下午 | 4月15日(星期日)上午 | 4月15日(星期日)下午 |
999999 | 教师资格(补修课程) | 00429 教育学 | 00031 心理学 |
各市教育考试中心、委考助学单位:
2013年上半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20日、21日进行。报名、报考工作将于2月18开始,3月15日结束。为了做好网上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报名、报考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市考试中心、助学单位要积极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要利用网站、张贴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宣传自学考试。
二、报名条件、开考专业、开考课程、报考办法及报考时间见《宁夏201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自学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
三、报名工作要求
自2月18日报名开始后,各考试中心及委考助学单位要保证向社会公布的报名咨询电话畅通,安排专人值班,接听考生电话咨询和来访。对考生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对遇到问题的考生要给予热情的帮助,绝不能相互推诿。
四、现场确认工作要求
各考试中心、助学单位所承担的确认工作主要包括: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等信息、收费、照相、打印考生信息确认单。各单位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对考生进行答疑解惑,也要熟悉本身所承担的现场信息确认流程,以保证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1、照相:必须是现场采集照片,禁止翻拍照片。要保证照片的质量和美观,因为报名时所采集的照片是考生每一次参加考试都必须要使用的,尤其是毕业证书上也使用的是同一张照片。确认阶段结束后考试院信息处要对所有信息进行整理,无照片的信息视为无效信息。翻拍的照片予以除,所造成的后果由翻拍单位和个人负责。
2、确认单:考生信息确认单由各单位打印并保存,保存期限半年以上。各单位要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核查考生的基本信息。委托开考专业助学单位在考生确认时,如果发现本专业考生在某一个考试地点不足10人的不设考点,须将考生相对集中,确认到区内同一个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仍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其中,原来各助学单位给各市考试中心上缴的采集照片的费用(五元人民币),因为工作任务的分解,不再上缴。
4、“考生信息修改”功能:各单位对此功能的使用要慎重,要有审查审批制度、要留存修改的信息的复印件,要建立备案制度,修改的信息要报考试院自考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