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对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及岗位所需的技能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招聘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419-2306873、2308375、13841981516
招聘邮箱:lnjzzyrsc@126.com
招聘联系人:杨兰
附件:1. 辽宁建筑职院报名登记表.doc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013年7月30日